回复部门:烟草局 2021-09-14 17:19:15
尊敬的网友,您好。为保护未成年人,根据现行的《洛阳市城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五条规定,中小学出入口50米内不得设置卷烟零售点。接到您反映的问题以后,我们立即安排专卖稽查人员到学校附近进行检查,经过实地勘查,您所反映的学校周边商店位置具学校出入口有效距离超过了50米。在平时的监管过程中已对学校附近的商店进行了宣传教育、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售卖卷烟标语,如有疑似未成年人购买卷烟,必须要求出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进行辨认后才可出售卷烟等。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大对学校周边商店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售烟行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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