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洛阳市实验小学通济校区上学,8月19号让交课后服务的费用,当时也没有说截止日期,就没有立即交费用。8月31号交费用交不上了,说名额满了。8月19号让交费用的时候说没有午睡的地方。后来有午睡的地方了也没有告知。这一点他们没有尽到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的义务,并且有名额限制也是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性、普惠性、非营利性原则向违背的。
(三)自愿参加
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五)公益惠民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性、普惠性、非营利性原则。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学生提供活动场地、设备仪器等。各县(市、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可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要提供免费服务。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1-09-17 11:15:54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根据上级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学校积极行动,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课后服务申报程序,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洛阳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7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