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情经过:2021年8月21日上午8点25分左右,本人正常行驶摩托车,出示园区工作证、健康码、佩戴口罩,被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值班人员以“不配合防疫“为由命令将本人车上锁;
2、结果:本人摩托车用链条锁锁住
3、影响:导致本人中午无法去医院看病,严重影响到本人生活
4、疑问:
1、请问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防疫】值班人员是否有拥有执法权?是否在滥用职权?
2、物业明确表示是 办事处工作人员 要求锁车,有视频、有图片证据。)因网站要求无法上传视频,可单独提供);
3、本人积极与防疫办沟通,被告知下班了,等下午3点以后再说,钥匙找不到;
4、经过本人110报警处理,最终车被解锁,原先找不到的钥匙“失而复得”,该防疫办人员是否属于刁难,为广大百姓生活添加困难?
5、110民警调取了当地监控,视频监控里明确显示 本人停车配合疫情工作;
诉求:
1、 上午防疫办值班人员那位女同志,亲自给本人带来的不变道歉
2、补偿中午无法去医院看病的损失;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08-30 09:55:38
网友您好:
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园区需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等工作。据当日110出警人员反馈,现场查看监控后,已对事件进行处理。疫情防控不可掉以轻心,希望群众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好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太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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