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1-08-19 09:01: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公交管〔2020〕79号)和省公安厅《关于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豫公交办〔2020〕330号)等文件要求,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洛阳市人保财险公司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和各类违规违法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鼓励、教育劝导广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到就近辖区上牌处进行上牌。同时,针对“电动四轮车”交通乱象问题,做为交通管理部门,洛阳交警一直对此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高压管控态势,对于其发生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交通法律法规依法处罚。对于此类问题,应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源头生产、销售等环节加强严格管理,使其合法上路。若有新的政策,我们也会及时通过官方媒体公布。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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