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父亲因肺部感染呼吸困难被转至洛宁县医院重症室治疗,7月4日医生告知需给父亲输血,在办理输血手续时我说我们家都无偿献过血,可以免费用血,医生说先付款,再报销。无奈只好交了1200元输血费用先给父亲输血。第二天,也就是7月5日,父亲不治身亡。在料理完父亲葬事后,我就带着父亲住院结账单、身份证、献血证等到县医院输血科办理报销手续,可工作人员看了所有手续说,你得有和死者关系证明,没证明不能办,我说现在身份关系证明国家都取消了,你们怎么还要。工作人员说这是市里规定。没办法,我跑了派出所和单位,总算证明了我是父亲的儿子。
第二次我拿着我和爱人的五本献血证到了县医院输血科,工作人员看后说,你得有你和爱人的关系证明,要结婚证,这下犯难了,我和爱人已结婚35年,当时结婚证就是一张纸,去哪找啊,没办法,只好又找单位开了我和爱人的关系证明。第三次我寻思手续都全了,该没什么问题了,可到了输血科,工作人员看了献血证,说你爱人献的血时间太早(2001年、2003年),并且输血证上的名和身份证不一致,电脑系统也没录入,得把信息发到市微信群里,看这种情况咋办,说罢就把我爱人的情况发到了群里。另外,还得开一个名字不一致证明。另一个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把我和父亲的信息资料上传。这时我感到很气愤,理应报销的用血费用,怎么这么难?把我和家属的信息在圈里发,我们隐私何在?!在献血时,不核实身份,只要胳膊一伸,血一抽,填个证,多么简单。而在用血时手续繁锁,象公安在查案一样,献血人的尊严何在!献血证上写的明白:此证全国通用,终身有效。是您和您本人及直系亲属用血的法定凭证,无偿献血者…凭证报销!2020年7月18日省委宣传部、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1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完善献血者和直系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流程,可洛宁县医院怎么不执行,动辄以上级规定刁难无偿献血者。我强烈希望市卫健委有关职能部门给个说法!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1-08-03 16:41:28
关于“拿着献血证报销家属用血太难了”回复如下:
经调查,从2020年7月18日省委宣传部、省卫健委等1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后,县医院积极响应,输血科紧密配合,尽力做好无偿献血直免服务工作,所有报销所需材料上传省直免平台审核后,我院先垫付患者减免费用。我院输血科严格按照《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用血报销所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患者提供,根据豫政办【2018】32号文件要求,证明用途为用血报销,备注注明户口迁出,户口本不能证明亲属关系。
由于病人家属献血时间太早(2001、2003年),需要把献血证信息反馈到血站查询手工档案与近期献血信息合并,系统上才能显示之前的献血量且该家属妻子献血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信息不符,值班人员积极与其沟通,建议先报销系统上有的血量信息,未能报销的情况再向血站沟通,家属认为报销款项太少,要求删除病人资料后拿上所有材料离去,工作人员追出后劝说无效,之后与家属电话联系,家属均未接听。我院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做好民生实事,提升患者满意度。
洛宁县人民医院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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