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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本次业委会选举存在弄虚作假,一人投多票,缺少监督管理,大会召开人数不够等违规行为。这几人的所做所为明显是带有一些企图,希望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有序合法的召开会议,组建广大业主信任的人员成立业委会。
业主 业委会 选举 人数 所做 委员会 召开 成立 老城区 规程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1-07-01 09:28: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南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网友反映的委托书:1.在所有业主面前进行了公示。2.有业主自愿自行填写要委托的人名字并签字+按指印。3.业主写委托书签字+按手印后统一交于筹备组审核。4.在有社区及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公布于众。此次为业主代表大会,不属全体业主大会。此次代表大会选举不存在违规违法等操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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