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本人电动车占道停放在涧西区万达广场附近被涧西城管局拖走,本人疏忽实在自责也愿意接受处理处罚,这没问题,但接下来的事情匪夷所思。
一、首先6月26日周末周六城管执法我认为是加班吧,但我要去城管局处理被告知非工作日不上班,那你周末能执法扣车为什么不能周末办理处罚手续。希望加大工作力度,既然非工作日可以执法,也希望非工作日可以办公处理。
二、本人购车后一直没去开发票,但有车辆收据,提货单等手续,付款记录都有,也于当天去车销售店补开了本车河南省增值税普通合法发票。但拿到涧西城管局605办公室,说不行,我说不行的依据,他说不出来,我说发票是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电动车销售发票,只因是补开就没法律依据? 国家没有规定补开的任何发票不具有正常发票的功能吧,本人身份证原件,补开车辆发票,要求的拍照都具备,办事人员不给办理,办事态度恶劣,该规定竟然堂而皇之打印在门上张贴,此规定涉嫌违法。也不出具不给办理的依据。国家明确规定行政事宜简化办理,不给群众添麻烦,规定的条条框框让群众再去跑,还要出具居住证明,事情本质就是证明车辆是本人所有,居住证明有也无法证明车辆和本人的所属关系,涧西区城管局管理落后,投诉不作为,车主补开车辆发票不能用也不给出法律依据。
三、根据国家税务法明确规定,补开发票是指没开过发票或原发票丢失从新开具,都是证明业务存在的书面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机动车都可以照此执行,希望办事人员多普普法
已咨询律师 涧西城管局不认可国家正规发票涉嫌违法,第一先去信访,第二走法律途径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也已注册国家信访局和省级各级信访部门投诉,电动车证明材料充足还非让开具居住证明,让群众多跑多少路
诉求:取车证明不应排斥车辆补开发票的正当效力要求改正。违停接受处理出具车辆发票等证明信息不应设置层层障碍,学学大城市的管理,甚至洛阳其他区县也很灵活,处罚承诺书本人身份证足以留底,要求那么多资料冗余,违背对群众办事方便的方针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1-06-30 09:01: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首先感谢群众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其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诉求人所述的补开发票不能作为提车手续,是因为补开发票日期为6月26日后,不足以证明该车辆属于诉求人,同时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已告知诉求人如购车机打发票丢失,可到现居住社区开居住证明。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涧西区城管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