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潘海伟2021年4月26日在酩悦滨江售楼部交3万订金购买11号楼1701房屋,截止5月14日共缴纳506757元,4月29号晚上让我签空白合同一份,合同内容无他们公司任何签字盖章,我当时问他们销售人员,他们说等你签过在拿到公司签,然后在给你,至今无拿到合同和任何收据。在5月18日我听朋友说我买的17楼是腰线层,我找他们销售人员确认,他们才告诉我是腰线层不是标准楼层,从看户型到到交钱他们销售人员从来没有给我介绍过是腰线层,他们一直在欺骗我、隐瞒我,事后我多次找他们,他们都不予解决,钱也不退还,是我受到很大的伤害,恳求政府解决退还我的血汗钱,还我一个公道;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1-07-03 17:42:09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已与双方联系,企业表示定房时诉求人签字确认过楼层问题,诉求人表示签字时并不知情,目前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建议诉求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宜阳县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