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之前洛阳交警支队推行的“优驾容错”便民措施,处罚不是实施交通管理工作的目的,有限度地容错,让守法车主在“不得已”或“无心之失”的时候,获得“被原谅”的机会,从而正向鼓励、积极倡导机动车驾驶人乃至全体交通参与者自动、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1-06-24 15:47:06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优驾容错”是交警部门的管理办法。 此外,优驾容错为系统自动确定,无需申请。同时,洛阳交警从2020年7月1日起,对“优驾容错”中违停“容错”执行标准及范围进行调整。我局经过前期温馨告知宣传后,于2021年4月1日,正式接管静态违停工作。再次,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执法不同,两者管理职责不同,交警主要负责道路交通通畅和安全,违停执法的主要职责是“治堵”;城管是治理和维护城市秩序,不但“治堵”而且“治乱”,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占用道路。如您依然对您的交通违法有什么疑问,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城管综合执法局咨询。热线电话:6111116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于机动车违法的查处是为了保障守法市民的出行安全,罚款不是目的,是为了给违法者的行为予以惩处,从而避免今后再犯。希望广大车主能够对自身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清晰认识,守法停车,避免给他人的出行造成不便。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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