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1-06-15 11:00:25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水利局调查反馈如下:根据设计规划,堤顶道路不可作为市政道路行驶车辆,目前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将设置限宽或路桩限制机动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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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999729
2021-06-15 22:12:42
就是,支持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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