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报洛阳市孟津交警大队事故交警张某某,陆某某。严重影响公安交警在人民心目中形象。
今年2月I4日傍晚6点40分,我驾驶机动车在孟津小浪底大道正常行驶中,撞到一个由一名智力残疾人(仝某某),推行的轮椅,突然从俩花带中间缺口处蹦出来。(花带内有两棵小树遮挡我视线)我来不及反应,撞上轮椅,造成轮椅上81岁老太太重伤。
27个工作日里,负责事故处理交警张某某,陆某某不询问,不调查,不取证。违规操作,偏袒一方。把一起蓄意谋害当一起交通事故草率地处理掉,然后编造一张天衣无缝《交通事故认定书》。
仝某某,一个智力残疾人(智力3级),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在生活中是需要被监护的。其监护人不但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反而赐予她监护另一个身患残疾的81岁老太太。当出现事故后其家人到现场臭诀大骂。然后勾结张某某,陆某某,把责任推卸给别人。
张某某,陆某某失职渎职,颠倒黑白,目无法纪。
求领导调查他们,还事实真相,还人民公道!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1-06-11 15:49:04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执法部门认定,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复议或向人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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