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带孩子去河科大一附院(景华院区)看病,(孩子发烧,最近三天最高温度37.6 就诊时温度37.1)挂完号排队了两个小时左右,儿科关医生检查完,不给说结果,说三天之内孩子发烧37.3℃以上,必须要做核酸检测,并且说这是防疫规定,(我们最近也去过其它三甲医院,并没有相关要求),等我们做完核酸再来找她,我们提出质疑,院方也来了负责人,依然坚持让我们先做核酸,要不然不给我们说病情结果和如何治疗,并且核酸检测结果当时并不会出来,对病情没有任何帮助,这种巧立名目收费,不顾患者病情的行为请相关部门调查并且给出处理结果回复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1-06-07 09:46:38
接到网友对河科大一附院的投诉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21年6月5日上午患者进入儿科诊室后,儿科医生经过问诊发现患儿连续发烧6天,就诊前一天体温37.6℃,看诊后,见患儿无紧急情况需要处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让患者去做核酸检测,患者不愿做核酸检测,至医院门诊办公窗口投诉后又到儿科诊区大吵大闹,儿科医生及护士劝解无效后联系保卫保卫部及医院总值班,院总值班工作人员向其解释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诉求人不听解释,最后退号离开。
接网上投诉后,医院门诊部工作人员与诉求人电话沟通,向其解释按照医院疫情防控管理规定:72小时内体温曾超过37.3℃的,需要进行核酸检测,大夫出于不想让家属来回跑多排队的考虑,先为患者看诊,随后让其进行核酸检测。诉求人表示对于医院关于疫情防控制度和要求的解释不满意。
洛阳市卫健委
vesslan19849... 2021-06-09 08:20:14
针对之前投诉河科大医附院给孩子看病,不做核酸不给说检查和诊断结果的问题反馈,卫健委的回复只是把医院方反馈的问题添油加醋的回复给了我,并没有解决问题和合理的解释,这样的工作态度是秉着给百姓答疑解惑,解决问题的服务态度吗?针对本次事件我要的是卫健委的答复,而不是传话,我有以下几点疑问,请相关工作人员给出合理的解释: 1.三天之内发烧37.3℃以上的发热病人看病必须做核酸检测的防疫规定是否是政府统一的规定,如果是,为何其他的三甲医院没有相关的操作和执行?有无相关文件? 2.河科大一附院强制看病做核酸检测是否存在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 3.给患者诊断以后,不做核酸不给其说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是否违背医生和医院救死扶伤,服务病患的单的道德准则? 以上问题请相关部门给出合理解释,否则该问题我将向媒体和上一级行政部门反映问题,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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