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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
我是名门万象小区业主。本小区是纯住宅小区,小区门口的底商与小区住宅是在同一栋楼,楼上就是住户。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和118条的有关规定,这种情况下,底商是严禁开设餐饮店的。然而,目前小区西门南侧的一家商铺前期欺瞒物业,后期又不顾广大业主的劝阻,一意孤行,公然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置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坚持开设烧烤店,请领导对改商家的行为进行处理,还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小区 底商 防治法 小区业主 餐饮店 名门 万象 业主 开设 不顾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1-06-01 09:26:54
网友: 您好! 按照职责, 您反映的问题属城市管理局,建议您向城市管理局反映。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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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洛故城 2021-06-13 08:33:55
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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