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1-05-28 16:55:38
网友:您好!
收到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当事人结婚证遗失,可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县、区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你们双方可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共同到三门峡的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洛龙区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你们的结婚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你们补发结婚证。
到三门峡的原办理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由结婚登记的原办理机关直接查证你们的结婚登记档案。
到洛龙区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结婚证,需由你们自行到结婚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取得结婚登记档案证明材料,并向洛龙区婚姻登记处提供。
洛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公地址: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A321;办公电话:0379-6236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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