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文称3月1日起河南全面取消水电气暖行业不合理收费,这些惠民政策何时、如何实施。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1-05-17 09:49:18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立即交办发改委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依据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和豫发改价管〔2021〕130号通知要求,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面取消到位。 这些取消的不合理收费项目主要包括四类: 第一类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各种不合理费用。供水环节主要有: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费用。供电环节主要有: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费用,省电力公司在自查中又增加取消了保护定值整定计算费、带电作业费。供气环节主要有:增压费、增容费、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设施维修维护费、到期表具更换费、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费用。供暖环节主要有: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费用。 第二类是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相关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外,用户不再承担,应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和地方政府合理分担。 第三类是建筑区划红线内建设及运维相关费用。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在房价之外单独向用户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暖计量装置费用。 第四类是其他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各类收费项目,一并予以清理取消。 为了全面落实上级政策,发改委制定了《关于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的公告》,在繁华地段、小区门口、各收费大厅、各行业主管部门公示栏进行张贴;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同时公布了12315举报电话。区发改委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市政管理局、房管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对我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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