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青患精神病住孟津康宁医院近3年,近期病人生命垂危,经送河科大一附院抢救诊断1.脓毒症 重症肺炎 胸腔积液 I型呼吸衰竭 2.中度贫血 3.低钾血症
经孟津人民、行政调解该院拒不承认医疗责任,该院推诿扯皮有4点:1.第一次河科大一附院催款找康院长时,院长看完病号后扔了300元不了了事,后有给王院长打电话,院长还是说去看看,第三次打电话院长说其身体不适,后来没话了。
2.院方代表在调解时说“病人在康宁医院未发现病情,李卫青重症肺炎是在河科大一附院形成的”
3.院方代表协调时院方法律顾问说病人监护权是父母,说给病人家属打电话无依据前后矛盾,前面说李卫青不是在康宁医院形成的,推卸责任
4.院长高高在上对病人莫不关心,李卫青患重症肺炎,院长作为医务人员一无所知,当家属找院长解决问题时,院长说你家要钱没钱,要人没人,折腾啥
虽经调解事实胜于雄辩河科大一附院诊断证明铁证如山加上病人照片足以证明康宁医院对病人的态度和事实,为何要推到医学会鉴定这个程序,我们认为该院上述做法纯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目前当务之急是治病救人,请求各级政府解决康宁医院为病人解决治疗费问题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1-05-12 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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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正经信访途径解决,建议按照原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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