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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慢性病门诊报销怎么办理?

    昨天在三院见到很多人拿着一个小本本,是门诊报销让大夫开药用的,可以报销用,高血压属不属于此范围?另外如何办理并登记望明示,谢谢

    lyd_63705RV905u 2021-05-07 评论0 浏览844 编号 20210507124811331 [医疗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1-05-10 09:14:29

网友你好:
    根据我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两病”用药保障方案,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经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两病”,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我市特殊疾病门诊和河南省重特大疾病门诊保障标准的患者,可以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两病保障政策”。“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医疗机构与我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保持一致,原则上以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月支付限额为20元/人。下附我市各县(市、区)社保中心咨询电话,具体可咨询所属各县(市、区)医保部门。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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