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1-05-06 09:44:44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人员对该工地进行了两次夜查。未发现此工地有打桩、混凝土浇筑施工,但有涉土方作业。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环保问题举报制度的通告》洛政通(2009)11号之规定:“建筑施工所产生的扬尘、道路扬尘和建筑物拆除、垃圾及土方清运产生的噪声,由城建监察部门负责受理。举报电话:12319”。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网友满意度调查:
好评数0
差评数0
尊敬的用户:
-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