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04-29 10:00:05
网友您好:
1月22日上午就延迟交房问题洛龙区信访局再次召开协调会,现场要求企业对业主代表所提出的问题一一答复,最终确定交付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如再延迟,追加10%违约金计算。下一步我局和辖区办事处会加大督促力度,要求企业按时间节点交房,经了解目前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关于“建设中多次节约成本进行优化”问题,属于该公司施工变更问题,我单位无法予以答复,最终交付验收以相关变更图纸为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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