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关林镇地勘三院和地矿一院小区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内道路大面积开挖,车辆无法进入小区,所以在龙门大道东侧辅道依次有序停放,从19日开始被大面积贴条,请在贴条的同时也为小区业主多多考虑一下!不是故意停在外面,小区内是真的进不去呀…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们表示理解,我局执法队员只是依法采集违停信息。如果您有异议,可以到安乐村阳光小区向北500米,洛阳市综合执法局322室提出申诉。今后我局将采用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疏导、劝离、方便群众出行为主要原则,对该位置进行人性化治理。再次感谢您对洛阳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洛龙区城市管理局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05-07 08:58:52
网友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我们执法人员采集违停信息的地点和时间是根据道路实际状况科学安排的。接到诉求后我局再次安排执法人员到该位置进行查看,经核实发现该地确实存在小区改造现象,但车辆并未有序停放。执法人员在现场立即对违停车辆进行劝离并要求其有序停放。今后我局将采用疏导与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对该位置进行人性化治理。关于停车位问题,路内泊位由洛阳城市停车管理运营公司报请辖区交警大队同意后设置、管理,请诉求人将道路状况及时报至辖区交警大队申请予以调整。感谢您对洛阳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洛龙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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