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之前投诉中国大地财险洛阳中支涉嫌理赔欺诈、违规理赔等行为,按照贵局要求,已经邮寄相关材料,并在材料中明确列举中国大地财险洛阳中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具体事项。贵局在回复我的(洛银保监银行保险消费投诉[2021]86号)告知书中,避重就轻,简单一句“属民事纠纷”敷衍了事。请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贵局真能视而不见,毫无作为?如果是我引用的法律条款不对,或事项不符,贵局大可向我阐述明白即可,而不是这样视若无睹、置若罔闻、一纸推诿,让人误会贵单位是行政不作为。
根据《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第八条:举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受理:
(一)举报事项属于本机构的监管职责范围;
(二)有明确的被举报人;
(三)有被举报人违反相关银行保险监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为的具体事实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我在上法院之前最后再问一次。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1-04-25 15:06:24
你好,你的投诉信中,既含有对保险公司违法行为的举报,又含有民事纠纷。你要求保险公司“道歉并赔偿本人损失”属于民事纠纷,应当转交保险公司办理。你举报保险公司理赔欺诈的违法行为,根据《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规定,我分局会在收到你举报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你是否受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