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到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取消不合理收费的通知,里面明确了不允许收取燃气初装费等不合理费用,但是咨询了进合燃气公司,答复说还需要缴纳3150的初装费,请问孟津进合燃气公司收取的费用是否合规呢?
下面是文章里面的内容
在供气环节收费方面,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1-04-23 10:07:51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立即交办城市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从2021年3月1日起,我省已经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老旧小区,按当地现有政策执行。目前,执行政策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要向政府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但不包含庭院管网建设费用。商品房项目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应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对于2009年12月1日之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原有建筑,在办理入网手续时,由负责施工的企业按照与用户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实际工程量收取费用。根据政策,目前老旧小区若安装燃气,需要和负责施工的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并按实际工程量交纳费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