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法程序尤其要注重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不能一见群众有疑义,就不耐烦或者网军围攻。
2、城管出具处罚通知单时是否能够充分保障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权利。给群众一次、两次改错的机会,效果反而更好,不妨试一试。
3、“城管给机动车贴条处罚”,执法能力亟待提高。对群众不明白的地方,要多做解释教育工作,而不是一罚了之。
4、城管执法力量有限性与城管事务艰巨性的紧张关系造成城市管理问题日趋复杂,在增加城管的权力和责任的同时,也须提高城管的人员执法能力。
5、在专业性较强的行政处罚领域,“大包大揽”的城管部门,是否还须具备相应的判断能力和裁量水平。
6、法治观念必须加强。城管部门的法治建设也是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部分。因此,城管部门不仅要恪守形式法治的信条,严格遵循权力的来源、范围和程序法定原则,还要适应实质法治的要求,增强为民便民的观念。
7、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要跨领域跨部门推进综合执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需要不断增强管理者和群众的鱼水关系,而不是相反。
8、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势必加快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城管给机动车贴条处罚”必须要经得起法治检验——不仅要满足形式法治的合法性条件,更要适应实质法治的合理性要求。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1-04-22 15:18:41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首先,对于受理人,当事人或证人。我们在执法过程中,采取了文字,影像等记录方式,全程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对于各种规范制度,一定是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其次,.在现场执法的过程中,车主及时驶离违停地点。给予了一些相应的宽松政策。
再次,为了避免不知情群众紧张造成的问题复杂性,我们现在逐步探索推行非接触性执法,以可视化为前提,以调查取证多元化为保障,对整个违法行为的查处,减少执法矛盾和冲突,在不断的学习和探索中。
我们对考核和奖惩制度进行培训。会对岗位工作进行培训,并且是赋予能胜任的人员。我们现在大专以上学历的执法人员比例达到了85%以上。我们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团结协作,勇于担当,自觉维护,城市执法队伍的尊严,形象,对此我们会严抓形象,严管纪律。逐步探索,拓宽宣传引导公众参与的渠道,例如开展城管体验日,公众开放日,市民看城管等活动,邀请媒体公众参与全程与观摩现场执法活动,我们走进社区,市场,学校,企业,进行积极性推进性工作与创新性服务性工作为一体的创新型行政执法方式“坚持721工作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持维护,坚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群众监督和评语,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的共同缔造理念。探索中寻求创新,创新中完善服务,服务中加快加深法治改革,稳步推进新型城市管理服务工作。再次感谢您的建议个意见,为我们共同打造全新的美好城市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2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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