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1日,我的外地朋友来洛阳游玩观赏牡丹花顺带访亲问友,借用我的豫CD63596号新能源电动车到洛阳西工办事,由于路况不熟,当行至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涧河东路交叉口星河国际大厦时,将车停到路边,下车问路,在问路过程中有好心人提醒说路边正在贴罚单,我朋友赶快到车边,看过车上已贴罚单,落款盖章单位是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罚款时间是10点55分,刚刚过去几分钟,看到执法人员还未走远,便赶上去主动承认错误,希望能移车并撤销罚单,但执法人员态度蛮横,说不能撤销,当我朋友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现场拍摄视频,其中一个执法人员玩起了“障眼法”拿起一张卡片在眼前一晃,还没有看清楚就收起来说出示过了,另外一个拒不出示执法证件,还偷换概念说他不是执法,是在“采集信息”,明明是在贴罚单,上面连缴款银行都已注明,非说是“采集信息”,真是令人无语!我的车用你们给我采集信息吗?这期间执法人员打掉我朋友手机中止拍摄。由于我朋友还有事要办,虽然心中气愤,行为上仍保持克制,没有与执法人员进一步理论,驱车起开现场。
现在正值洛阳牡丹花会期间,洛阳一向以“开放、包容”自称,如此执法,何谈“包容”!如此执法,怎能令人信服!如此执法,怎能提升群众满意度!我朋友现已离开洛阳,并将罚款已转交我,我想他已对洛阳产生不好印象,我觉得有必要向你单位反应一下情况,希望能给我一个答复。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1-04-16 16:51:19
首先感谢群众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其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一、该起违停案件位于涧滨南路南段,该条道路较为狭窄,两侧占压人行乐道违停现象严重,经常导致会车拥堵情况,周边群众出行路不畅通,投诉违停案件较多。二、我区执法大队严格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首先对能联系到车主的车辆进行劝离,对联系不到车主的车辆采集违停信息并张贴告知单,豫CD63596号新能源车辆当时车上无人且未能联系到车主,故张贴了违停告知单。执法队员对执法全过程已使用记录仪录像,全程未出现态度蛮横。三、我区执法大队在违停治理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对老旧小区周边采取错峰治理,对投诉率高且影响群众出行的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坚持以疏导、劝离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采用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的手段,实行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治理,为广大群众出行路畅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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