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在民生银行洛阳西宫支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一直按时还款但是最近一期3月15日为系统自动扣款日,由于账户少存130元,3月17日银行人员给我配偶打电话称贷款逾期还款,形成征信不良。公司同事告知我信用卡及按揭贷款全部都有2天至7天不等的迟缓期,迟还2天应该不会对征信征信造成影响,但是与民生银行客服求证,对方称民生银行没有任何延缓期,只要逾期一天征信就要进入不良。民生银行的工作人员与我联系,我才发现办理银行卡时工作人员将我的手机尾号输错,导致一直收不到短信提醒,以至于账户少130元未收到任何短信提醒;另外当时我预留的有两个电话,对方为什么不提前通知我配偶;最后在办理按揭贷款时民生银行隐瞒贷款没有延缓期的规定,如果一开始就告知该条规定,我肯定不会办理民生银行按揭贷款。与民生银行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无果,对方不同意撤销征信,作为客户的我真的不能理解双方都有责任,没什么要客户全部买单,民生银行你难道就没需要改进的地方吗?发送此信息只是提醒各位需要住房按揭的朋友们在办理按揭前一定要提前咨询还款时是否有延缓期的说法,否则哑巴吃黄连。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1-03-30 1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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