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1-03-29 09:57:5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县立即交办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诉求人反映的润祥家园位于孟津县文津路与咸宁路交汇处西南角,土地使用权人为武汉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及第二十四条“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等相关条例规定,前期需由小区土地权利人武汉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核实意见》、《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证件材料到县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后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每栋楼的大《不动产权证书》),之后业主方能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书》。截止目前该小区开发商未到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每栋楼的大《不动产权证书》)。 诉求人如有其他疑问也可拨打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67909528进行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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