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03-22 16:00:02
尊敬的网友:您好!
为解决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我中心制定出台了《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据《办法》规定,当个贷率连续3个月超过90%(含)时,市公积金中心可视情启动二级预警防控措施,开展贴息贷款业务。当个贷率下降至下一预警区间稳定运行三个月后,结合资金供需趋势,综合研判流动性情况,逐级下调预警级别,直至资金流动性恢复正常后解除预警措施。贴息贷款职工可以和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业务,申请成功后可以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贷款银行。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