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家人在江西路与西苑路口75路站牌附近通行的道路上被地铁一号线相关施工人员误伤(搬运钢筋,且在施工工地未摆放安全提示标识,未设置围挡)。请问如此施工是否符合安全施工标准!!!!目前家人牙髓坏死、牙槽骨骨折(3月9日,三院诊断结果)耽误了最佳治疗期,预后很差!(现在不能正常饮食,受伤的牙齿还不能治疗,给自己和家人造成很大的心里负担)
回复部门:轨道集团 2021-03-17 09: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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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洛阳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目前已与诉求人达成协议,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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