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已经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现在想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金,被告知必须先一次性领完失业金,才能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金,但是我不想一次性领取失业金,因为一次性领完失业金,就不再享受医疗险保障了。请问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吗?期待相关部门尽快确切的答复,感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3-03 10:13:27
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的留言。根据豫人社文〔2020]29号中:领金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按照《关于失业人员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关问题的复函》(豫劳社失业〔2006]5号)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列形式之一实现就业的,可以确认并统计为已实现再就业或重新就业; 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规定,即认定其实现再就业或重新就业,领金人员可凭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等材料按《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5]59号文件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支持创业暂行办法》(豫人社失业〔2016〕11号)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领取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同时也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的规定,申请领取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和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如果领金人员没有申请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因为已经实现再就业,正在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予以停发。此次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予以保留,其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得继续按月发放。
因此您要办理一次性创业补助的话,必须同时办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我们将停发您的一切失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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