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于外地在洛阳经营的一家公司下岗失业,自己领不了失业金,求爷爷告奶奶,不知道打了多少个电话,跑了多少趟,领了三个月的失业金,人社局回复让我去证明失业金是人社局给我发的,难道这制度是我定的吗?同为失业人员为什么有不公平的待遇?真心希望人社局领导认真关注调查一下,让弱势群体充分享受到国家的关爱和福利!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3-03 10:15:31
网友您好:经核实,您在2018年6月失业,根据政策规定,失业保险金需在60日之内申领。
我中心未查询到您在2018年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和发放记录。
根据现行政策,您不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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