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02-19 17:17:18
尊敬的网友: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中心在2020 年初就开始研究解决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应对措施,并且已经启动贴息贷等措施缓解资金不足问题。为更好监控资金运行,合理使用防范措施,科学实施预警管理,中心先后学习借鉴了西安市、合肥市、东莞市、湘潭市等省外地市中心做法和广东省、安徽省指导意见,征求了河南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意见,通过细致研究测算,依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1267-2017),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经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省住建部门进行备案,于2021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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