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2月份申请的那个失业补助金,审核没有通过。我去那个社保局咨询,工作人员说,你这个条件应该是可以的,让回家再等一段儿。等了将近俩月也去跑了好多次。现在告诉我们,现在的条件嗯已经截止了,现在领不了。那为什么不按当时12月份的条件领取,要按现在的时间了,我们是12月份申领的。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1-02-10 09:38:38
网友:
您好! 接到网民诉求我局高度重视,根据豫人社〔2020〕44号文规定,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含参保不足1年个人缴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办理期限最长可延至2021年6月底。请您方便的时候,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高新区自贸服务大厅人社窗口,进行系统查询是否符合申领条件,或拨打64331907电话咨询政策。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