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太平村自担任支部书记二十余年以来,利用手中权势,上欺领导下压百姓,依仗和个别领导关系,中饱私囊,主要事实如下:
1.太平村现有党员28名,其中三分之二是近亲属关系,曾扬言:在太平村,支部书记只要我想干,别人想都不用想。
2.违规发展党员,未向组织报备材料,儿子、侄女在党员们不知情的条件下,莫名其妙的成为本村党员,问其二人何时入党时,他回答:二人组织关系是外地转回来的。就这样发展成为正式党员,若有疑问,请领导查阅正村镇组织部门存档资料。
3.2019年10月酒驾被查1次,2020年两次酒驾当时通过关系只交了罚款,作为党员干部酒驾均未收到任何党内处分。
4.在2019年新义煤矿修建排污管道从太平村经过时,他通过不正当手段恶意敲诈人民币10000元。
5.在2018年乡村‘四好’公路建设时,他介绍本村同名村民修建路边美化墙,从中获利30000元整。
6.2010年县二线所修太平段道路时,又虚报深井一眼,树木若干,县政府所建的水土保持牌一座并登记在个人名下,约有20000元,归个人所有。
7.2008年修石油管道时,以从太平村路过为由,敲诈施工队15000元。
8.修建新310国道太平村路段时,又以村民房屋(已经补偿过,但还未拆除)为名,非法套取国家资金40000余元,此款以其妻子之名领取。
9.2016年至2017年间又以其婶子之名套取房屋改造资金7000余元,自领。
以上问题全部属实,百姓怨声载道,作为书记不闻不问村民实情,请上级领导深挖明察,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百姓呼声,给群众一个公道。相信上级领导一定能给村民做主。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1-02-01 09:59:49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至县纪委进行调查处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