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交集团 2021-01-29 09:10:17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交事业的关注。您的诉求已经收到,现回复如下:从2014年2月1日起洛阳公交集团执行的是河南省发改委和河南省财政厅的联合发文, IC卡不单独收费,可向用户收取押金,用户退卡时,卡片保持完好,无人为损坏,将押金全额退还。2014年2月1日前公交IC卡押金执行的是洛阳市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公交IC卡收取押金25元,用户退卡时卡片保持完好,无人为损坏每月折旧1元(从押金中逐月扣除)退还。如您还有疑问,请您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63192273。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