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1-01-28 10:11:25
尊敬的网友: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偃师市顾县镇市场管理所执法人员对被投诉的羽绒服店进行了检查。经查,您于2020年11月14日在该店定制了两件羽绒服,2021年1月27日在手机微信与被投诉人协商,说其中一件衣服有问题,并要求把当时购买的羽绒服毛领原价退了。被投诉人认为羽绒服及羽绒服毛领已经卖出2个月,衣服有问题可以给她修理,羽绒服毛领因为时间太长,确实不能退。因双方意见分歧太大,建议您走司法程序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