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洛阳市人社局领导、栾川县委县政府领导:
在2021年春节将要来临的最后几天时间内,我们这群为栾川矿山建设出力流汗的外来农民工讨要不到血汗钱,抱着求助的希望向栾川县委政府领导反映诉求,请求县领导在短时间内挂牌督办我们反映的欠薪事件。
我叫李松圈 是来自伊川县的一名农民工包工头,2013年11月份,我带领家乡38名农民工在栾川县煤窑沟石煤矿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工程发包单位:栾川县地质矿产局。工程中标单位:河南省豫龙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单位:洛阳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我从洛阳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工程后,签订了施工合同。事后带领38名农民工在矿山治理工程中干了很多工程,我们干的工程早在几年前上级主管部门己检收合格投入使用。洛阳一建主管领导七年来于种种理由不给我们算帐,更不愿支付拖欠我们38名农民工工资100多万元,干工程期间我垫付资金几十万元,购买众多工程机械设备,还要承担38名农民工的生活费。为追讨我们靠劳动所得的血汗钱,几年来我们多次向栾川县信访局、劳动局,及市信访、人社部门层层维权,事后无回音。农民工逼我要钱,当初干工程时垫资的钱都是借来的,我要不到钱,如何给众多农民工兄弟及债主交待。为躲避讨要工资的农民工,几个春节我住在野外的草棚内遭受农民工的威胁。欠薪问题得不到解决将发生冲突事件。
美丽栾川建设靠的是众多外来农民工,如果外来农民工的权益及经济利益在当地受到侵害。县委县政府应第一时间为外来农民工维权,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七年多来我们反映的诉求得不到县领导的重视,如果我们的维权问题得不到解决,将败坏当地政府形象,大美栾川靠矿业富县,旅游兴县。如果县领导不重视外来建设者的维权问题,今后外来农民工谁敢到栾川搞建设。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从严从重追责的高压态势下,含泪请求县领导挂牌督办这起长达七年多的欠薪案。让为栾川建设出力流汗的外来农民工心不在流血、家人不流泪。38名农民工相信我们反映的诉求会得到县领导及市劳动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急盼回音!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1-01-25 11:47:52
网民您好:我局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调查组,并调阅栾川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豫0234民初794号)和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豫03民终33号)及2018年李松圈信访事项档案等相关资料。一是当事人基本情况 :李松圈,家住伊川县城关镇槐树街村民权街38号, 被反映人:洛阳市一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洛龙区翠云东路南184号院2栋1-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1711502069,法定代表人:卢彦勋(该公司总经理)。 二是反映事项为李松圈在2013年11月至2015年5月期间,在栾川县煤窑沟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地干劳务工程,承包方洛阳市一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拖欠38名民工工资100多万元。 三是调查情况为(一)工程项目概况 栾川县煤窑沟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是河南省2010财政项目,业主单位为原栾川县地质矿产局, 2012年8月,河南省豫龙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合同总额451.2万元。2016年10月30日,该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截止目前已拨付329.03万元,因至今项目审计工作未结束,资料未汇交,剩余122.17万元未支付。(二)工程承包情况 2012年8月,施工单位河南省豫龙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洛阳市一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该项目施工劳务合同,2013年11月20日,洛阳市一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卢彦勋与李松圈签订了该项目中部分施工工程包干施工协议,包干为每平方米180元,共计8600平方米,工期为四个月。2013年 11月至2014年11月,李松圈组织人员在该项目工地进行施工。 查询栾川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豫0234民初794号)显示,2015年2月16日,因工期拖延问题,李松圈向洛阳市一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书面承诺保证书,保证在2015年5月1日前按照设计要求使工程达到验收条件;2015年3月17日李松圈又自行声明放弃所承包的劳务工程。 (三)工程款结算支付情况为查询2018年李松圈信访事项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12月5日,洛阳一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财务出具的给付给李松圈明细表中附件显示,先后已经付给李松圈工资款40.68万元。因2015年3月17日,李松圈放弃所承包的劳务工程至今,未同洛阳市一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程量核算及工程款结算,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暂无法认定。已通知李松圈、洛阳市一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豫龙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各自准备相关证据材料,近期再次进行深入调查。 栾川县自然资源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