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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偃师市老旧小区新装暖气违规收取配套费用

    国家已明确规定燃气暖气开口费等费用,偃师市盛隆公司家属院在新装暖气过程中人仍然收取配套费

    网友900219 2021-01-21 评论0 浏览1692 编号 20210121103824103 [偃师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1-01-21 15:43:33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2019年,偃师市出台实施《偃师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偃政办〔2019〕17号),其中第二条“城市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城市道路、桥涵、给水、排水、路灯、环卫、园林、消防、公共交通(不含热力、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城市配套费不含热力、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所以我市新建小区如需使用管道天然气和集中供热仍需缴纳燃气管网配套费和集中供热配套费。老旧小区改造根据住户自愿原则缴纳燃气管网配套费和集中供热配套费。
      具体为:集中供热配套费征收:由供热企业向房产开发公司征收。征收标准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标准为25元/平方米。另据调查了解,目前洛阳市集中供热配套费收取标准为60元/平方米。以上费用均由房产开发公司交纳,如有违规收取暖气开口费(初装费)的,可直接向市场监管局举报,举报电话123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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