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积金中心推行政策,目前暂停组合贷业务,采用组合贷业务。因为12月刚交首付,打算用组合贷,现在取消组合贷,所以有以下几个问题咨询。
1.贴息贷,利息差是直接贴给商业银行,还是贴给借款人(购房者)。
2.贴息贷后,公积金提取及冲抵贷款月供,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政策是否和现行政策一致?假设,公积金部分贷款55万,商贷部分20万。
例如,采用贴息贷,是否仍然可以先提后贷,留足公积金余额后申请公积金贷款。
例如,公积金余额是否可以冲抵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月供,还是可以用来冲抵公积金和商贷所有的月供,还是不可以提取。具体政策是什么样子的。
例如,公积金余额是否可以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有无违约金,提前还贷的政策和之前是否一致。
政府目前已发布取消组合贷,采用贴息贷的通知,但是相关政策实施并未给予解释,现在洛阳房价这么高,老百姓买套房子等于倾尽几家人的努力。好不容易凑出来了首付钱,公积金贷款政策又发生了变化。
洛阳正在大力建设副中心城市,发展洛阳都市圈,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是否可以顺应城市的发展,让老百姓也能享受到城市发展的福利。
希望相关领导,可以对上述疑问,给我们这些等待贷款买房子安家结婚的老百姓一个详细的解释。谢谢!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01-08 13:25:20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公积金贴息贷款条件需同时满足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合作商业银行贷款条件,中心仅针对公积金中心审批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贴息。唯一不同的是,原来使用住房公积金资金发放的贷款转换为银行资金发放贷款,中间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补贴。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后,参照购房偿还商贷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扣除贴息部分)。
住房公积金信贷科:64812634 住房公积金归集科:6481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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