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12-24 11:15:32
网友您好:
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洛龙区教育体育局、洛龙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洛龙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洛龙区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洛龙教体[2020]81号文件,决定对洛龙区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普惠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调整为每生每月900元。辖区幼儿园在调整收费之前需做好家园沟通工作,并向教育体育局提交调整幼儿园收费的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按照文件规定调整幼儿园收费,幼儿园不得私自调整幼儿园收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教体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