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12-25 15:24:31
根据《洛阳市公安局户口办理工作规范》(2020年)规定:户口在同一宅基地的家庭户,由户主和户中共同生活的18周岁(含)以上子女或兄弟姐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分户。子女或兄弟姐妹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其一起另立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所需材料:(1)户主和户中共同生活的18周岁(含)以上子女或兄弟姐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2)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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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如夏花
2021-01-07 05:14:21
为什么户籍警说一家只有一个孩子不给分户。结了婚两孩子,老是拿一个户口本多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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