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佳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任何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在涧西区康滇路一号社区及周边几个社区内私自加装地锁和地桩栅栏,由于是老旧小区,居住多为年长的业主,习惯的出行路线被装上地锁地桩,不注意的情况下极易绊倒,非常不安全,而且物业公司在公共区域加装地锁就要收停车费用,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和人身安全。 针对以上情况,已向主管部门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反应,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该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洛阳市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既然有明确违规行为,物业办说没有执法权力,只能交由城市管理部门来拆除,但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后,得到答复是只管城市区的事,小区内还是归物业办来管理,后来物业办又说这件事交由重庆路办事处来管。作为业主实在也没有太多精力找这个单位 找那个部门,这件事到底是谁来管?什么时间能得到解决。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办与物业办联系,物业已上报关于小区规范停车的的情况说明。附说明如下: 关于佳信物业在一号南小区规范停车行为的工作汇报 区物业办: 由佳信物业管服务理的中信重机一号南小区是老旧小区,住房性质均属保障性住房,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划拨土地。业主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仅是房屋主体占用部分,小区公共土地资产归企业所有。 自2019年7月起,根据国家“三供一业”政策,中信重机生活区进行了提质改造。改造后的1号南小区道路拓宽,重新铺设路面,大修房顶粉刷门洞,加装了监控设施、门禁系统等,使原本的老旧小区焕然一新。创建期间佳信物业按照政府要求又投入资金增加保安,对小区道路交通、机动非机动车位、设施设备、消防标识警示线等进行了统一的规划治理,使小区各区域功能明晰,秩序井然。 1号南小区在改造前,车辆乱停乱放、路面窄且坑洼不平,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时有发生,致使小区安全及公共秩序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为了巩固提质改造和创建成果,履行物业职责,同时应小区业主的强烈要求,加强门禁管理,杜绝外来车辆进入小区侵占有限的公共资源成为物业管理首要工作之一。物业公司通过对周边大企停车收费的了解和市场调研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对小区现有车辆和车位进行统一管理,收取机动车辆每月80元/辆的停车占位使用服务费。物业收取的机动车位使用维护费,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用于小区公共部位、道路、车位、门禁系统等的维护保养,以弥补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使小区物业处于良性的运转当中,达到全体业主公平享用土地收益的目的。物业在小区进行公示,收集车主资料信息,签订车位服务协议。因小区车辆多车位少,车主多年来养成了停车陋习,先到先停。故签到车位的业主要求停车保障,因此物业安装了地锁。安装地锁的目的只是车位管理初期为了端正和规范车主停车行为而采取的一种管理手段和措施,待大家养成了良好的停车习惯,随之可以将地锁逐步拆除。我们这项工作的开展也得到了地方政府、中信重工、国资委及广大业主的认可。 我们认为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五十六条第(十五)项:使用地锁、石墩、栅栏等障碍物占用公共道路、公共停车泊位,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是针对业主私自安装以上设施侵占公共资源挪为私用。而物业恰恰是利于地锁、石墩等设施维护公共利益公共资源和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不违背条例之规定。因此我们希望上级职能部门从顾及大部分业主的利益和小区消防安全的角度出发,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理解基层物业企业的工作和难处。感谢理解和支持,我们一定合法合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不断投入改善小区生活环境,提升小区的整体品质,充分履行物业职责,确保小区“居住环境卫生整洁、车辆管理有序、为民服务高效、社区安全和谐”,居民安居乐业的目的。 特此汇报 洛阳佳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 涧西区重庆路街道办事处
以上回复内容实在是难有说服力,满篇是避重就轻,狡辩之词,作为物业公司这样回复也就罢了,但是署名中还有重庆路办事处真是令人咋舌。首先镇(办)作为基层政府单位,主要工作内容不是就包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吗?针对这一事件,草草回复此事经得起推敲吗?再次恳请涧西区物业办、重庆路办事处站在法律法规的立场、站在人民的立场,以法律法规的条款、以人民的名义处理问题,重新审视与广大业主作对、损害业主利益的佳信物业公司,及时制止和纠正其违反地方法规侵害业主利益的行为。
物业公司回复中提到的土地和住房性质问题,指出土地归企业所有,住在社区的都是大多都是企业员工,中信前身洛矿作为建国之初的老国企之一,是在党和国家领导下,通过老一辈奋斗者们干出来的,其中也有习仲勋、纪登奎、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焦裕禄这样的从人民中走出的基层干部,我们父辈甚至祖辈也都曾在这里辛勤付出,挥洒青春和热血。如今的厂房、车间、每一寸土地谁能否认不是以人民群众为基础通过几代人的辛勤才换来的,和佳信物业公司有什么关系?并且土地性质是企业的它也是社区内公共区域,我们向中信了解情况,中信并未有人授权你们来规划车位,甚至违规安装地锁地桩收取停车费。
上文还提到在小区业主的强烈要求下,你们有进一步措施加强管理等等。加强管理没有任何问题,业主也会大力支持,但是违规加装地锁地桩请问哪些业主要求下,你们是否有名单?如果没有相应手续,这么不负责任的的在捏造事实,共同署名的重庆路办事处是否了解情况?为什么物部分业主去办事处反映情况,你们总有理由和借口,物业公司草草几句话就把你们哄住了?
关于停车费用,物业公司声称向周边大企业做的市场调查,然后报备上级主管部门,请问是哪个主管部门?你们目前横七竖八的地锁地桩,阻碍给广大业主出入造成不便,甚至有安全隐患,得到规划部门、停车场管理部门的审批通过了吗?收费得到物价局批准了吗?划定停车位是否属于停车场管理范围了?你们是否有合法手续?最重要的一点是为什么停车管理费收了,但是告知车主出现任何车辆损失你们概不负责呢?说白了,只管收费,别的啥也不管,这费用收的心安理得?
至于物业公司说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既然物业公司情怀和格局这么大,那就请物业公司向广大业主公示以前和以后的收支费用明细,也让广大业主了解到物业的不容易和为人民服务的情怀。当然,这也是广大业主的合法诉求。
物业还声称安装地锁是为了让大家养成良好习惯,后期逐步拆除。怎么能用不合法不合规的手段限制业主的习惯呢?业主是你们的衣食父母,物业公司的是服务业主,怎么能是一副管理者的态度自居?作为服务型企业怎么可以如此践踏衣食父母的权益?
物业称违规加装地锁的行为,得到了地方政府、中信重工、国资委及广大业主的认可。请公示出哪一级地方政府和国资委哪个部门支持你们的行为?如果真有,那么这件事就不简单了,原来物业公司明知道违规违法还有意为之的猖狂行为背后的背后是保护伞。
最后还是关于物业公司违规违法的问题,物业公司认为《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五十六条十五项是真对业主的?这简直是无稽之谈,明显是搬弄是非,拿法律法规开玩笑呢。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五十六条明确指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十五)使用地锁、石墩、栅栏等障碍物占用公共道路、公共停车泊位,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物业公司的意思是业主百姓违反规定就不行,物业公司就可以违反此条规定了?法规只管业主百姓,不管物业公司?你比人民群众享有什么特权?
除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这个法规,洛阳本地法规《洛阳市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又该作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内,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权和专属使用权的停车泊位上设置地桩、地锁等。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0-12-25 09:06:0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获悉,经物业公司了解后回复如下:一、物业公司基于维护公共区域秩序的责任,可以对地面以上区域停车进行收费管理,满足2个要求:1.收费标准符合洛发改【2018】3号文件;2.此项收益在扣除必要开支后用于小区公共建设投入或补充小区维修资金,费用不合理问题属物价部门管理,如您觉得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可咨询物价部门。二、小区物业停车费用收取的是道路使用维护费,不是看管费。三、我办要求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明细在小区进行公示。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