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科大二附院的同贝牌小儿豉翘清热颗粒6袋/盒,每袋2g,售价46.88元。在我问了洛阳市区各种大小药店,包括张仲景,好医生,一杆秤等其他小药店,共计10余家,同样是同贝牌小儿豉翘清热颗粒,每袋2g,但是是9袋/盒,售价在27元至30元不等,如果单算每袋的价钱,河科大二附院的此种药品是其他药店此种药品的234%(按照售价30元9袋的规格),经电话咨询该院,工作人员回答说这是统一价格采购,可以选只在医院看病,不买药。且以处方单已开出,不同意退款。早在2017年就开始的破除以药养医医疗改革,为什么在现在还会出现贵出一倍多的药品?本身去大医院看病买药,就是出于对大医院的信任,照这种情况,是不是以后老百姓去医院看病,对医生开出的药品,都要去药店或者网上对比查询,然后在医院外买药么?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0-12-09 10:24:08
我委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电话沟通,告知诉求人我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实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行一个平台、公开透明、分类采购。公立医院是药品采购主体,药品采购是按照省挂网采购的要求进行网上交易。我市所有公立医院都已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关于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和药店药品价格问题,经过多方面调研和了解,主要有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药品生产厂家不同没有可比性,虽是药品品名一样,但不是同一生产厂家生产,价格有差异;二是药品规格剂量不同没有可比性,虽是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药品,但规格和剂量不同,价格存在差异;三是公立医院和药店药品进货渠道销售形式和税收政策的区别。另药店还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作为公立医院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经过解释,诉求人表示理解。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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