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升龙城25号楼交房通知后,我于2020年10月31日前往验房收房,并应尚锦物业要求按预售合同房屋面积足额缴纳6个月物业费,物业费自2020年11月1日起计。由于验房仓促,未发现其提供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内容均为空白,之后我与开发商、物业、楼管多次协调要求补齐内容均未果。现请求相关部门出面协调,要求开发商立即补齐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相关内容及附图,并返还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资料补齐之日违规交房期间的物业费,其后物业费按房管局实际测量面积重新计算。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0-12-03 17:02:0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办收到您的诉求之后联系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反馈如下:升龙城B区25号楼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实则该栋楼提前达到交付条件,业主凭签字确认的提前收房申请书,自2020年10月27日起可到物业办理提前收房手续领取钥匙,25号楼于2020年10月19日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住宅质量分户验收表原件已张贴在每户室内入户门后,因25号为住宅公寓楼,单层户数较多,集中交付时人员过多,为避免错漏,故集中交付期间未统一发放套内平面图、强弱电、给排水等装修相关图纸,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时,会逐户发放,该业主反馈的无法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及图纸情况不属实。 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