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0-11-30 10:15:1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县立即交办县房管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自2011年起,国家大力推行公共租赁住房,不再下达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新建任务。我县在2013年全面停止审批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不再新建,2017年3月之后停止经适房的受理及资格审查;廉租房剩余房源分配完后,2016年后廉租房业务工作全面停止。 近几年来,我县保障房只有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需要申请的,请咨询县住房办,联系电话0379-6791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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