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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高新区出台机构改革设置方案,方案里明确人防办划转入高新区住建局住建处,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其他部门处室都已经调整到位,但人防办仍设在城市管理处,拒不执行改革方案,也没有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报批,擅自调整内设机构,违背了机构改革中的6项纪律20个严禁其中的规定。究竟是某处霸权不放??还是部门不作为?? 难道真的可以一手遮天?
人防办 机构 改革 部门 建局 建处 方案 处室 内设 报批
回复部门:人防办 2020-11-18 14:50:50
接到网友反映问题后,我办高度重视,经与高新区有关部门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机构改革不存在拒不执行改革方案现象,因住建处人员配置未全部分配到位,考虑工作方便开展,业务分工熟悉,人防办暂由城市管理处管理,待住建处人员安排到位后,人防办划归住建处管理。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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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hdbxbx 2020-11-18 08:44:40
划到哪个局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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