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11-19 09:23:40
网友您好:
2020年11月17日上午10时我局关林监管所派出执法人员对诉求人举报的开元壹号2期13号楼1单元1204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处未发现有开设校外托管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后执法人员对13号楼2单元904进行查看,经过大门猫眼查看,该处未装修,也未发现有校外托管服务的行为,经执法人员走访物业,物业称此两户暂时无人居住,执法人员已现场拍摄照片取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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