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我们到蔡店乡政府办理诉讼有关手续。乡长说“网上的法规不中,不看,我听专家的,全国人大的文件我看”。详情是:因劳动争议,诉至法院,因诉讼需要到辖区政府办理有关手续。20年11月11日,我们到乡政府咨询办理。一乡政府女工作人员引我们到信访办,信访办主任司法所长引我们到党政办,党政办让我们找领导审批,至天黑没找到。次日8点我们就到乡政府等,八点半左右找到副书记杜修,杜说“叫法院打电话,需政府章找乡长”扬长而去。我们等到中午12.30见到乡长,请求乡长帮助办理,乡长说了上面那些话。在请求乡长帮助的过程中,乡长身边一青年壮汉撸起袖子扑向我们,被乡长拦下……
以前我们也曾到乡政府办过事,当时的书记乡长都很亲和,现在的蔡店乡政府咋成这样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在蔡店乡找谁帮?!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20-11-13 08:36:09
网友您好:
收到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您确需到您所属辖区政府办理有关手续,可持相关证明到政府,经核实后,如合法合规,将按照规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蔡店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