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0-10-22 09:06:1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公安局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根据《洛阳市公安局户口办理工作规范》1-1-1要求,6岁以下出生登记所需材料:父母结婚证(未婚生育的不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网友反映的助产机构以外出生,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可依据豫政办(2016)204号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委托机构提出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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