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司武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由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完毕。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9日作出了(2020)豫0305民初4330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洛阳市涧西区吉他武林乐器商行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田玉转退还课程费用606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发》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洛阳市涧西区吉他武林乐器商行负担。现,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却拒绝履行(2020)豫0305民初4330号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故,申请人依法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被申请人司武林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已经将原来的吉他武林乐器商行变更为洛阳品尚音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也变更为司武林的原合伙人刘阳,但实际经营者仍然跟司武林有关系,今天(2020年10月13日)去八音艺能机构找司武林,机构老师说我们如果愿意解决还可以在这上课,这说明司武林搞暗箱操作,只是更改了工商信息和法人只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品牌依然是原来的八音艺能。只是工商信息变了。一个从事教育行业的人如此没诚信,办事硬靠厚脸皮,这么简单的事硬是不给我解决,从2019年12月就应该退还我的课时费硬是拖到了2020年10月了也没收到退费。害我没办法硬是通过法律解决,浪费法律资源,现在判决生效了还不履行。不明白,工商信息是咋注册成功的,没有教育资质的黑机构那么多人去教育部门投诉该该公司,因为教育部门回复我说没有执法权拿他无可奈何。教育部门是不是真的没法管,没有教育资质非法经营,咱们是不是联合工商部门,施行联合执法。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0-10-20 11: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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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落实,您所诉“八音艺能”原系“洛阳市涧西区吉他武林乐器商行”,负责人为“司武林”,统一信用代码:92410305MA40YA6M5AT。现为“洛阳品尚音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刘阳”,统一信用代码:91410305MA9FL2QE7H。
根据该诉求内容,依据属地管理及“谁办证,谁负责”等工作原则,我局建议一是由市场监管局给予协调处理,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全力配合。二是建议涧西区法院执行局(部门)依据(2020)豫0305民初4330号判决书或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处理,切实保障诉求人合法权益。
洛阳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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