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号上午11点45分左右,我驾驶轿车豫Clk238行进到云峰国际南门出口位置,停车缴费后车辆没有正常识别,此时我便看了下后视镜,开始准备倒车,没想到瞬间后面一辆豫Chok66到了我车身后,双方都下车确认了事故后,我便打了保险公司电话来现场评估理赔。从驾驶员的认知上,当时我明确了我的责任后,让我车辆的保险公司来现场评估理赔。明白这跟物业公司车辆不识别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后多次跟物业公司石姓经理沟通让其公司承担责任一事未果,其中一个刘队长来跟我交涉过,说愿意提供我想要的相关视频及信息材料,后又否定这些,让我通过第三方认证是他们过错,并说这是公司的意见,再三强调他也只是一个打工者。九月二十一号我见到了李姓经理,在现场我把情况跟她说明,她说我是胡说八道,要是不倒车就不会有问题等言语,坚定他们的车辆识别系统没有问题,说完甩身离去。没给自己公司的过错任何诚意道歉。(事发后我录取了大量不识别造成的车辆被挡情况,事发后第四天我录取了物业委托车辆识别系统维保单位来现场维保调整、整修的视频)期间,我打了12319电话,他们让我报警处理,并打了市长热线,市物业办,区物业办,社区,110等相关职能部门,他们给我的态度是电话跟对方沟通并协商解决,至今没有得到有效协调,只有110到现场后说,涉及经济赔偿,建议协商解决不行就走法律程序。 这件事对我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作为一个企业面对所存在的问题,不能正视问题解决,却推诿到时隔这么久,让我走法律程序,,,假如没有过错,我会在这件事上过份纠缠吗?假如识别系统没有问题,我需要倒车再出门吗?假如有一点公知至于为这件事拖到现在吗?假如动不动就让业主打官司解决,这是企业该有的胸怀吗?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社会传闻的云峰中心物业公司背景复杂,但公正靠谁去维护!事实面前不会没有公道,我恳请社区,区物业办的同志能真实客观的为一个弱势人,讨回一个公道,让云峰物业公司主要领导,给我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及时面对业主的不公平,诚意的解决好。 涧西区云峰中心A座业主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0-10-13 15:29: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诉求人到物业办投诉多次,当时事故科前去鉴定其为全责。我办与物业公司及诉求人多次协调,物业公司不同意调解,坚持以事故交通科的鉴定为准,我办无权强制要求云峰国际物业赔偿其损失,建议诉求人走法律程序解决。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合理解!
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
尊敬的用户: